可以實現3輪以上的翻輪。但其日營業額只能達到去年同期的4—5成左右
2020-06-22 20: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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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指數實現同比增長的,有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增長12.9%)、金融業(增長5.2%)、房地產業(增長7.1%)等。而接觸型聚集型消費復蘇較慢,大部分仍處于降幅收窄的狀態。
其中,餐飲業生產指數同比降幅比4月收窄12個百分點,但總體依然下降了21.7%,收入額下降了18.9%。 在眾多服務業里,是僅好于百貨店商品零售業的行業。
換而言之,餐飲業在“百廢待興”的市場環境里,依然是“抬不起頭”的“落魄漢”。


路邊餐飲店 率先恢復元氣
而據記者了解,目前廣州的大部分餐廳,尤其是商圈店、商場店,人均消費水平均略低于此水平。
例如,廣州酒家文昌店,記者曾在此消費過一張6人的單,結賬時260元,人均不到44元 ,僅僅接近路邊店人均消費的最低標準,還達不到商圈店的最低標準。倘若在以往,44元的人均消費已經是該店的理想收益范圍之內了。不過,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在該店消費的客人,人均消費也只在40元左右,若果不是客流量較大,直接就虧本了。
在天河城百貨一帶,記者3人在6月14日于一家烤肉店里消費了235元,人均75元。 其接近商圈店的最低標準,但遠不及商場店的標準。記者觀察到,在該店消費的客人里,大部分在選擇菜式時都有意“避開”雙人套餐(365元)、三人套餐(425元)等組合,往往是選擇單點較便宜的菜式,總單價格在人均70—100元左右。
同樣,在6月16日晚上,記者4人在越秀區的粵海仰忠匯一茶樓消費,結賬時為243元,人均61元左右,僅僅“達標”。
而根據一些實際情況,一些路邊店的狀況還是比較樂觀的:
例如一家位于西華路的酸菜魚專門店,記者消費過一張2人的單,金額為108元,人均54元,有盈余的收益。從該店處了解,人均消費普遍在50—60元左右。
番禺一家路邊湘菜館負責人介紹,當下,午市人均消費是45元,晚市人均消費可達60元,而且還能翻輪。
位于東山口地鐵站附近農林下路的一家路邊店,據店家透露人均消費額可達50元,周邊一帶除了粥粉面檔,消費也能達45元以上。
在白云金沙洲金鉑廣場,據了解商場內雖然有如綠茶、客品等30多個餐飲品牌,但由于人均消費較高,人流量很低;但其周邊1—2公里內路邊店,生意則比較火爆,例如一些潮汕大排檔、茶樓、餐廳等,都有比較多的客人,人均消費還往往在40—50元不等。
排隊等位 旺丁不旺財
據餐飲行業相關人士提供的信息,四大一線城市里,目前除了北京市以外,上海、廣州、深圳的餐飲市場,人流量已經恢復到往年同期的7成以上。 據記者走訪廣州市區,開門營業的路邊店有一部分已經出現等位,商圈店在午飯、晚飯時間均有滿座翻輪的情況,而部分商城店也出現排隊等位的現象。
不過,這些排隊、等位、翻輪,可能僅僅是“肉眼可見”的表象。
據廣州一大型餐飲品牌的市場部負責人介紹,目前該餐企有部分商場店,午市晚市都能實現9成上座率,部分路邊店也能實現1—2輪的翻輪,但實質上只有去年同期的3成生意。
同樣,另一大型老字號餐企相關負責人也表示,該餐飲店早茶、午市較旺,從早上8點到下午3點的“早午市”里,可以實現3輪以上的翻輪。但其日營業額只能達到去年同期的4—5成左右。
一家位于海寶灣的海鮮酒樓負責人稱,當下晚市的上座率較高,工作日時段能達7成,周末有9成甚至翻輪,但總體營業額只有去年同期的5成不到。
除此之外,包括天河區的某烤肉店、越秀區某時尚火鍋店、荔灣區某茶樓等,多個老板都表示有“旺丁不旺財”的現象。
餐位“不足” 消費不夠力
當中,一位餐企負責人說,這個情況,大致可以歸結于以下兩個原因:
第一,是“位置限制”。 據稱,目前廣州大部分可營業的餐企,依然受防控管制,店內需“隔桌”就餐。換而言之,哪怕在滿座的情況下,店內其實只能坐50%的客人,也就是翻兩輪等于只有一輪。而在營業時段的限制下,其實翻輪輪數是有限制的,所以無論如何排隊、等位,一天下來,即使在無休停的狀況下營業,也只能接待同期的一半人流。
第二,是“消費不高”。 之前人們常說“報復性消費”會對餐飲業帶來回暖,但實質上大部分人都是“有心無力”——是前來“消費”,但由于普遍市民的收入都下降了,只能是隨機性地“小報復”,一餐起、兩餐止,總體來說人均消費還比以往要低。
因此,餐企在“人流減半”“消費縮減”這兩個因素的雙重“打擊”下,只有同比5成左右的營業額。只有小部分餐企能在特殊環境、營銷策略的影響下,實現高于7成甚至正增長的情況。
不拉高人均消費 只能賠本賺吆喝
餐飲管理人周先生就算過這么一筆賬:按目前廣州大部分餐企的產權性質、營業面積、人工成本、材料成本來看,在當前“減座”的情況下,人均消費就要相應升高(約為30%),拉上補下,才能“維持生計” :
對于租賃經營的餐廳,算上各項開支成本,路邊店的人均消費起碼需要45元/人 ,商圈店要60元/人 ,而商場店至少要90元/人, 才能不虧本。
而對于自主產業的餐廳,加上成本后,至少要28—35元/人的幅度 ,才算不做虧本生意。
另外,一位在廣州經營多年餐飲的吳先生也指出,路邊店人均消費至少要40元/人 、商圈店要55元/人 、商場店則要80元/人 的“最低消費”數據。根據所處的不同區域,位于白云區、荔灣區、海珠區、番禺區一帶可以相應減少5—10元/人 的標準,越秀區要增加5元/人 ,而天河區則要增加10—20元/人 不等。
據此,我們可以大致勾勒出一個最低人均消費的范圍:
位于白云區、荔灣區、海珠區、番禺區的餐廳,路邊店為30—45元/人 、商圈店為50—60元/人 、廣場店為80—85元/人 。
位于越秀區的餐廳,路邊店為45元/人 、商圈店為60元/人 、廣場店為85—90元/人 。
位于天河區的餐廳,路邊店為50—60元/人 、商圈店為65—75元/人 、廣場店為90—11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