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公立醫院回歸公益角色 需以醫療體系與收入結構改革為前提【四川老火鍋底料批發】
12月22日,首部《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下稱《草案》)交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這部歷時近三年的《草案》,除著重強調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權外,更明確提出禁止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機構。
這20年來,公立醫院與社會資本合作開發合作項目,將整個科室承包出去,或者冠公立醫院之名開設實際上是私人醫院,都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其中表現突出的自然是“莆田系”。然而,2016年,魏則西之死引發了對類“莆田系”的極大爭議,讓政府決絕地“一刀切”叫停了所有公立醫院合作項目。《草案》的此番舉動,或可算作魏則西之死的后續動作。
嚴監管以杜絕魏則西悲劇再現的決心值得贊許,可是,新規的“野心”與影響不止于此。
《草案》不僅禁止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機構,還規定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不得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這就等于,將以往所有的合作形式,包括合作項目、承包科室、新建私人醫院,全都堵死了。而在2015年,國務院公布的《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規定的是,支持社會力量通過特需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的雖然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但實際上都是變相營利的,可以說是處于默許狀態。營利和非營利醫療機構的差別在于,營利的收益可以用于投資者回報,可非營利的是不能進行股東分紅的。因此,《草案》落地,合作項目這條路就基本斷了,社會資本還愿不愿意、能不能找到其他方式進入公立醫院,需要打個問號。
對公立醫院影響最大的,不只是合作項目走到盡頭,而是資金壓力的陡然增大。除了對公立醫院與社會資本合作辦營利性機構明令禁止,《草案》還規定,要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對外投資,公立醫院不得舉債建設,還要將公立醫院所有收入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適度控制規模。這就等于將公立醫院的財路都斷了,要讓其徹底回歸公益性質。合作項目一類的創收對公立醫院有多重要?根據2016年刊登在《經濟師》上的一篇論文顯示,湖北某三甲公立醫院的人力成本占業務總成本從2012年的20.8%到2014年的40%,幾乎翻倍;而財政投入在人力成本的占比則從2012年的38%迅速縮減為2014年的15%。醫務人員的薪酬中,獎金占了人均收入的56%-60%,而獎金主要來源就是醫院的服務和合作項目創收。也就是說,沒了創收的收入,醫生收入要降低超過一半。
讓公立醫院重回公益角色,是回歸其本位,自然是值得肯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不改變其他條件的情況下,直接這樣一改,公立醫院資金來源可能出現懸崖式斷層。那么,如何保障醫療資源的有效供給有效,以及醫院和醫生收入與積極性,就成為了必須解決的問題。
一方面,公立醫院的收入結構問題亟待解決。由上可知,財政補貼只是杯水車薪,而且按現行標準會越來越少,因為補助是根據在編人員人數差額發放的,在編制逐漸消亡、合同制度興起的趨勢下,顯然已不合時宜,更不適用于未來,補貼標準需要調整。當然,更重要的是,公立醫院集中了最好的醫生,他們卻無法通過正常薪酬制度獲得與水平相匹配的工資,只能靠創收獎金、藥品補貼來取得價值彌補,這樣的收入組成是絕對扭曲的。改變收入結構,根本在于改變醫院靠創收為生、醫生背營銷壓力否則公立醫院就無以為繼的狀態,逐漸建立起健全的診金制度,讓營銷與醫療完全分離,才有可能在微觀的每一個公立醫院里實現回歸公益的主觀可能。
另一方面,在中國公立醫院一統天下的局面之下,醫療資源極度緊缺,要封堵合作項目難度會很大,尤其是在沒有其他出路的情況下。現在,由于醫療資源供給不足和極度單一,所有不同需求面向的患者都擠在了三甲醫院里。要保障醫療資源的有效供給,除了把蛋糕做好,大力發展分級診療,還必須把蛋糕做大,開放牌照和醫生自由執業,讓私立醫院和私人診所都發展起來,保證醫療資源的多元化、多層次供給。這樣,才能讓公立醫院在宏觀上有回歸公益性的客觀條件。
公立醫院回歸公益角色,必須以醫療體系與收入結構改革為前提。唯有讓醫療資源供給充足、醫生收入得以匹配、公立醫院可健康發展,才能讓公民的健康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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